马克思主义研究

  • 超越与复归:人机协作的历史演进及其双重逻辑

    贾璐萌;赵佳欢;

    从手工工具、机械机器到智能机器的技术进步,反映了人类对自身脑体功能的持续扩展,人机协作也随之经历了萌芽、拓展到融合的发展历程。这一进程内嵌的人本逻辑,既是人机协作水平不断提升的体现,也是人类自身本质力量外化的表征——从肢体功能的延伸到体能、智能的增强。然而,资本逻辑的介入使机器从劳动资料异化为资本增殖载体,导致人机互补性扭曲和人类主体性消解。超越资本逻辑的关键在于复归人本逻辑,通过技术工具去异化、一般智力人本转向与劳动者主体性重建,推动人机协作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良性发展,从而以高水平人机协作赋能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2025年04期 v.25;No.144 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7K]
  • AI生产中的价值辩证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当代审思和理论回应

    王钢;

    AI技术的革命性发展不仅重塑了劳动方式,更在生产领域引发深刻的辩证效应:一方面,开拓了价值创新的可能空间;另一方面,也衍生了劳动主体消解与价值秩序重构的深层矛盾。AI深度介入生产流程并参与决策优化的这种辩证特性,致使工业革命时期形成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遭遇双重挑战——人机协作模糊价值创造主体边界,技术迭代催生价值来源多元化认知冲突。在此背景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以“活劳动是价值创造唯一源泉”为理论基础展开了系统性回应:其一,坚守劳动者主体地位,即便智能系统分担脑力劳动,但价值创造的终极动能仍源于人的创造性实践;其二,通过重构“人机”协作的劳动价值阐释方式,强化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其三,辩证审视资本逻辑与技术理性的互动机制,建立技术伦理与分配正义的双重约束。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人工智能可突破资本增殖的工具局限,转化为解放生产力、优化社会关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支点,为实现技术赋能与劳动解放的辩证统一提供制度保障。

    2025年04期 v.25;No.144 11-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5K]

资源环境研究_环境资源法

  • 《民法典》“埋绿条款”环保功能的有限性

    徐祥民;孙一涵;

    环境保护所要防治的资源损害是否发生与物“归属”于谁无关,也无法通过设定或调整这种“归属”关系对其施加影响。用来处理物“对人的归属”的那些条款,包括涉及矿藏、森林等特殊物的条款,不管制定得多么完美,都与资源损害防治毫无关系。保护物权就是保护环境的说法是一种误解。耕地特殊保护条款不应出现在《民法典》中。“物尽其用”就是“尽”财产之“用”,与之相关的节约是节财。节财可以给民事主体带来好处,但不会带来自然资源消耗速度的降低。虽然在节财与节约资源存在“物”的同源性时两者的运动方向一致,但节财的自利动力类型不能满足本质上利他的节约资源的需要,也没有能力单独实现节约资源的环境保护目标。小区“绿地”所有权,相邻关系中的采光、通风、日照等便利,用益物权中的采矿权、取水权,等等,都是私人权益。从这些私益到环境利益之间没有必然的传导关系,保护“环境私益”不必然产生保护环境的结果。“公益性质”的环境利益只能用公法来解决,保护环境只能靠环境保护法。

    2025年04期 v.25;No.144 20-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4K]
  • 生态保护区域划定制度的体系整合与法典表达

    吴凯杰;

    实践中各类生态保护区域存在范围交叉重叠、功能定位混同、划定规则缺失等问题,并非自然保护地法体系的局部优化能够妥当应对,为此需借助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契机整合形成具有概念包容性、功能互补性与规则融贯性的制度体系。生态保护区域具备保护生态价值、保护力度严格、区域边界明确等共同特征,包括作为基本构造的生态系统保护区域、生态要素保护区域、生态退化防治区域,以及作为底线保障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区域划定制度应定位于生态环境法典的生态保护编,重点规定不同生态保护区域划定的动态与静态衔接规则,以及各类生态保护区域划定的专家评审与公众参与、权益协商与损失补偿、范围与管控分区调整等共性规则。

    2025年04期 v.25;No.144 37-5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8K]
  • 环境犯罪恢复性司法的建构

    王画;李长兵;

    我国环境犯罪恢复性司法面临定义模糊、定位不清的理论困境;实践中存在运用范围局限、主体受限、修复失范及程序保障不足等问题,因而对环境犯罪应做广义理解。环境犯罪恢复性司法是对惩罚权更有建设性的运用,可与传统刑事体系分层融合,即轻罪案件采用恢复性司法前置程序并赋予其阻却效力,重罪案件则作为量刑参考,平衡修复与惩罚。实践中,应拓宽环境犯罪恢复性司法的运用范围,采取“轻罪强制+重罪选择”的混合启动模式,确保主体适格;同时,应增进协商效果,确立修复协议的法律效力与法律效果,规范生态修复措施。

    2025年04期 v.25;No.144 51-6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1K]
  • 生态法益恢复导向下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出罪的双重调适

    韩秋杰;

    对破环自然保护地罪出罪的研究是生态治理现代化的需要。通过对破环自然保护地罪案例的分析发现,该罪在实体和程序层面都可优化,因此建议以“法益可恢复性”为核心建立出罪体系:在实体规则方面,通过“法益恢复评估→违法性阻却→构成要件限缩”的综合判断,以生态法益恢复判断确立违法阻却的教义学基准;在程序机制方面,建立侦查阶段的生态修复预评估、审查起诉阶段的法益恢复实质审查、审判阶段的修复效果司法确认的三阶审查规则,形成程序性出罪路径。基于此,应突破传统“出罪即无罪”的二元模式,构建“附条件的定罪免刑和免罪免刑”制度,将生态修复效果与刑事责任差异化免除联动,通过修复程度评估与刑罚裁量的机动折算贯彻责任主义原则。本方案可破解自然保护地犯罪“入罪扩张与出罪失序”的矛盾,推动该罪从“事后惩治”向“修复导向”转型。

    2025年04期 v.25;No.144 65-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0K]

资源环境研究_资源环境经济与管理

  • 新型能源体系的内涵诠释、逻辑必然与要素解析

    於世为;胡星;何露;刘海媚;

    世界正处于从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第三次能源转型进程,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我国面临生态约束与新一轮技术革命挑战,更好统筹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要战略。在回顾世界及我国能源体系演变的基础上,研究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出发,论证了我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逻辑必然,诠释了其内涵与结构特征。研究提出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应具备新理念、新结构、新形态、新产业、新机制的“五新”特征。借用建筑学的结构性意象,进一步构建“四梁八柱”要素框架,涵盖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经济普惠、多元协同四大核心支撑,以及供给、输配、储存、消费、市场、技术、政策、合作八大关键要素。研究旨在为我国能源转型的战略目标厘清方向,并为新型能源体系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与实践参考。

    2025年04期 v.25;No.144 77-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70K]
  • 产业绿色发展的减污降碳协同作用及机制:以黄河流域为例

    徐孝民;李伟;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路径。黄河流域作为中国重要的能源和煤化工基地,其经济发展面临严峻的生态环境治理压力,亟需通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文基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和碳排放构建减污降碳协同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复合系统协同模型评估黄河流域减污降碳协同现状,运用空间自回归模型分析产业绿色发展对减污降碳协同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黄河流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并出现两极分化;(2)产业绿色发展可显著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水平;(3)数字化水平、科技投入可以增强产业绿色发展对减污降碳协同的正向作用,但对外开放水平的影响并不显著;(4)产业绿色发展对减污降碳协同的促进作用在中游城市、资源型城市、政策支持城市及环境治理压力较大的城市更为突出。本文研究结果为从产业发展角度提高减污降碳协同、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见解。

    2025年04期 v.25;No.144 95-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10K]

资源环境研究_环境哲学

  • 打破“伦理僵局”:全球气候治理的伦理辨析及其政策意蕴

    王莹莹;

    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的关注日益加深,但政策与谈判仍陷“伦理僵局”。祖父原则以历史排放为准,虽具可行性,却易忽视内部不平等与代际责任;平等排放强调人均分配,虽具道德直觉,却难兼顾地域差异与政治现实。本文提出以基本需要理论为替代:先保障最低尊严生活排放,再限制奢侈排放,并考量环境条件,从而防止祖父原则的既得利益固化,也避免平等排放的“向下拉平”难题,为全球减排提供更具道义与可行性的方案。对国际社会而言,这一方案有助于平衡减排与社会公正,缓解南北矛盾,为全球气候治理奠定更公平可持续的政策基础。

    2025年04期 v.25;No.144 110-1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4K]

管理与经济

  • 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共同富裕的决策分析——基于中国县域面板数据

    田祥宇;曲国华;褚靖铭;

    县域作为数字乡村建设与城乡共同富裕协同推进的关键场域,厘清其驱动路径与作用机制,可为优化数字乡村建设模式及共同富裕实践提供理论支撑。本文基于2018—2020年中国县域面板数据,构建城乡共同富裕的综合指标体系,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与空间面板模型,实证检验了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共同富裕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旨在揭示其多维驱动路径与空间关联特征。研究发现:(1)数字乡村建设显著提高了城乡共同富裕水平,其中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对共同富裕的提升效应最为明显;(2)机制检验表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提升是数字乡村建设驱动城乡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3)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在东部与中部地区以及非贫困地区更为明显;(4)进一步分析发现,数字乡村建设对城乡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存在显著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本文为全面提高城乡共同富裕提供了新的视野,对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和城乡共同富裕具有明显的政策启示。

    2025年04期 v.25;No.144 118-1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40K]
  • 基于动态研发竞争视角的科技企业IPO决策与新股质量研究

    胡渊;

    IPO是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抉择,提升IPO科技企业的新股质量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现有理论主要探讨了静态研发竞争下的科技企业IPO决策机理,对动态市场条件下的企业IPO竞争分析还有待深入。本文构建动态研发竞争下的科技企业IPO决策模型,研究动态市场条件下科技企业IPO决策竞争互动与新股质量的变化。理论分析表明,在市场冷发时期,高质量的科技企业独自提前上市,新股质量较高;在市场热销时期,低质量的科技企业转而主动模仿高质量科技企业的IPO,两类企业共同上市从而导致新股质量下降。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对创业板IPO企业的实证研究发现,热销时期IPO市场中科技企业的新股质量确实更低,并且IPO监管与市场热销对新股质量还具有负面的协同影响。本文基于动态研发竞争视角拓展了科技企业的IPO决策理论,其结论对于揭示科技企业的新股质量变化规律,优化IPO监管提供了参考。

    2025年04期 v.25;No.144 135-1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7K]
  • 党组织引领如何构建乡村治理的良性互动格局——以鄂东F村为例

    路歌;曹胜亮;

    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核心是将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实现这一转化,需要着力于构建党组织引领与群众自治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格局。对鄂东F村的实证研究发现,构建党组织引领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格局,关键在于重构治理网络密切党群关系,激活治理机制构造党群多重联结,提升治理效能增强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党组织引领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格局遵循三重递进逻辑:空间层面的相互靠近以奠定基础,行为层面的协同联动以形成支撑,效果层面的互促共进以实现深化。对党组织引领与群众自治良性互动格局的学术阐释,在理论层面有助于多维度立体化认识党组织引领与乡村治理的紧密关系,在现实层面可以实现两者相互促进作用。

    2025年04期 v.25;No.144 147-1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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